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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好防汛與防颱 確保居家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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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地區自五月一日起已進入防汛期,經濟部水利署呼籲民眾應共同維護河川區域及排水溝暢通,勿隨意傾倒垃圾,並應適時清理居家附近排水溝、備妥簡易防汛備料(如砂包)等,以備防汛之需。另颱風豪雨期間,民眾應隨時注意居家附近河川、溪流水位及氣象資訊,主動與村(里)長保持聯繫,以配合政府執行撤離疏散措施。 另外,每年七、八、九月為主要颱風季節,民眾請做好以下防颱措施,以保護全家平安,避免遭受颱風的侵害。 一、颱風來襲前,可利用「一六六」、「一六七」氣象錄音電話或隨時收聽(看)颱風消息,了解最新颱風動向,做好各項防颱準備。 二、如果您正在郊外登山露營應儘早返家,並向學校、家人電話連繫行程及路線,遇緊急狀況請電一一九或緊急求援電話一一二;預定登山、露營但尚未出發者,則應取消行程。 三、如住所地勢低窪,有淹水之虞,應及早遷移至較高處所。 四、如果您居住在山坡地或土石易崩落之處應儘快離開該區域。 五、沿海地區居民應注意潮汐,防止海水倒灌。 六、應準備蠟燭、手電筒、電池及手機電池以備停電之需及求援之用 七、檢查門窗是否牢靠,關閉非必要門窗,必要時應加釘木板。 八、房屋外、庭院內,各種懸掛物件應即取下(廣告招牌應釘牢),避免被風吹落,變成傷人利器。 九、庭園樹木均應加支架保護,並修剪樹枝,以防折損傷人或壓壞建築物、車輛。 十、清理水溝渠道,保持暢通以免堵塞造成積水。 十一、可多備三、四日之食物、蔬果或乾糧以備不時之需。 十二、儲水備用,以防斷電停水。 十三、怕雨水浸濕而可移動的物件,應該移到適當場所存放。 十四、請勿至河邊搶收作物或工作,以避免被洪水圍困;亦不可至海岸、溪流觀浪、戲水、撿拾石頭、捕魚、釣魚。 十五、如果居住在鄉間,尚應檢查牛欄、豬舍、雞舍,以免造成損失,或將所蓄養之動物移往較安全地方。 近二年颱風豪雨雖未對全臺造成嚴重水患威脅,但仍須做好各項預防工作,才能於災害發生時有效應變,並將水災損害減輕至最低。 (資料來源:經濟部水利署、內政部消防署)(點閱次數:343)